关于举办沈阳药科大学第十二届“青松医药杯”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的通知

2023-04-20 孙晓冬 点击:[]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各级政府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相关精神,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在全校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扎实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学校决定于2023年4月至6月举办沈阳药科大学第十二届“青松医药杯”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通过大赛的举办为大学生搭建“学校辅导、学生参与、专家指导、企业支持”的创新创业展示平台,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增加创业实践锻炼,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发现和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型人才,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赞助单位:青松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参赛方式及要求

1.大赛以团队形式报名参赛,每支团队3-5人。参赛团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校内跨专业、跨年级、跨学历自由组成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团队参赛,每名选手只限参加一个团队。

2.参赛团队根据团队或项目特点选定团队名称,每支团队选定一名负责人(队长)负责相关事宜,必须有指导教师负责团队的指导工作且指导教师不得超过两人(校企共创项目可酌情增加)。

3.参赛人员自行选择拟开展的创业项目,形成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将作为大赛的重要评审指标,创业项目在参赛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本次比赛使用的创业计划书要求在做好市场调研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主题明确,内容合理,具有独特创意和可操作性。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的项目参与。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参赛人员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往年参赛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本次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从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服务行业和产业发展需要等角度出发,结合所学专业学科特点,充分发挥我校特色学科优势,在新药研发、医疗器械、互联网医疗、保健食品、大健康等领域中实践观察设计创业项目。

5.请关注“沈阳药科大学创新创业网”(https://jy.syphu.edu.cn/),或“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微信平台(sy02423984188),大赛赛事安排、报导大赛各阶段情况及参赛团队风采展示将及时发布。


、比赛安排

阶段:学院赛

时间:2023年4月-5月,活动要求各学院以学院为分赛场,高度重视、积极动员鼓励学生参加活动,各学院统一通过“答辩模式”组织开展院级比赛,通过大赛推荐优秀项目晋级校级比赛。

上报材料及具体要求:

1.学院参赛作品汇总表,详见附件1,要求项目名单顺序按照参赛作品质量由高到低降序排列,学校将以此推荐顺序作为参考进行复赛选拔;

2.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报名表:详见附件2,只提交电子版,文件命名为“推荐顺序号+创业项目名称+报名表”,所有报名表置于同一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报名表”;

3.创业计划书:具体说明及编制提纲见附件3,电子版1份,电子文件名为“推荐顺序号+创业项目名称+创业计划书”,所有计划书置于同一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创业计划书”;

4.请各学院于202351810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相关材料报送至邮箱:sunxiaodong@syphu.edu.cn

阶段:校赛

校赛分为复赛和决赛。

复赛时间预计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9日,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确定获得决赛资格的团队名单。

决赛时间预计为6月中上旬,采用“5+5”的答辩模式进行评选,具体为每个参赛项目展示5分钟,包括“团队介绍”、“作品陈述”等,用幻灯片展示,选手与评委互动即“现场答辩”5分钟。为扩大大赛影响,决赛仍将进行同步视频直播。决赛具体时间及细则另行通知。


、奖项设置

1.要求各学院上报作品数达到以下标准:

学院

药学院

制药工程学院

中药

学院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医疗器械学院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无涯创新学院

最少上交

作品数

31

13

10

12

6

3

3

2

2.大赛设一等1名、二等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纪念奖若干和优秀组织奖(学院)。

优秀组织奖具体评审办法如下:

(1)主办方将通过图书馆论文检测系统对参赛作品进行检测,若发现存在抄袭行为,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同时取消学院参选优秀组织奖资格。

(2)优秀组织奖具体评选办法如下:复赛提交作品数完成最低标准得20分,未完成不得分,超额提交部分按照作品数与最低标准比例加分,最高加10分;优秀奖加5分,纪念奖加1分,一等奖加50分,二等奖加30分,三等奖加15分,以上合计得分最高的学院将获得优秀组织奖;晋级决赛的项目团队指导老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3.大赛获奖项目均有机会获得省级或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优先推荐资格。


、联系方式

请各学院积极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保证参赛作品质量,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4-43520888

招生就业处

2023年4月20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沈阳药科大学第十二届“青松医药杯”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决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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