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优秀创业项目入驻沈阳药科大学创新创业基地的通知

2023-06-20 董晓辉 点击:[]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全校大学生创业搭建平台,提供孵化扶持,沈阳药科大学创新创业基地现决定征集2023年入驻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负责人及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脱产学习研究生或毕业2年以内的毕业生(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必须由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学校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学生组队,鼓励我校教师以科技成果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创业团队所有成员开展创业活动同时不能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创业项目可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结合我校专业和学科特点;或者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创业项目应该具有明确的产品或服务,良好的市场前景,合理的创业团队,清晰的商业模式,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4.创业项目有详细、操作性较强的创业计划书,无知识产权纠纷,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取消孵化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后果。

5.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报时须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6.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参加过省级(含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各类科技创新竞赛等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推荐。

7.以下项目申报不接收,包括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

8.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愿意接受孵化基地的服务与管理。

二、申报项目参考方向

创业项目参照以下方向组织和申报项目:

(1)医药及医疗器械方向;

(2)化工技术、环境保护方向;

(3)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方向;

(4)电子商务、文化传媒、新媒体开发与应用方向;

(5)互联网技术应用及开发方向;

(6)校园服务业方向;

(7)其他方向可备注说明。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或创业团队,按要求备齐申报材料报送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与入围项目负责人签订入驻基地孵化协议。

四、申报项目须提交的材料

1.《沈阳药科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1)、创业计划书电子版1份(具体格式按项目情况自行设计);

2.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已毕业学生另须提交毕业证书及身份证电子版1份。

3.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电子版1份(如大赛获奖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涉及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4.所有相关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学院+项目名称+申报人”,电子文档于2023年7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cxcy@syphu.edu.cn。纸质版材料需提交至文体馆116办公室。

五、创新创业基地为孵化项目提供的条件及服务

1.项目孵化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2.为每个孵化项目提供办公场地(5—10m2)、网络、办公桌椅等设备,减免房租、水电、采暖费用,对孵化项目在孵化期间的经营生产行为进行监管。条件允许下,学校将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一定的创业资金支持。

3.学校将优先推荐孵化项目参加省、市、国家各级创业相关比赛,协助孵化项目申请国家、省市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为入驻项目提供相关创业指导、培训、咨询服务及创投基金扶持对接等。

4.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学校出台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享最终解释权。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深入挖掘学院科研团队、科研项目的基础优势,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动员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及教师参与项目申报,并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创业学生提高科研、创新和创业能力。有条件的学院可对创业项目在经费和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做好本次项目组织和推荐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 冯老师

电  话:024-43520168

E-mail:cxcy@syphu.edu.cn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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